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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项目信息
* 审批事项: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 
* 事项编码 003899162A13000 
* 审批类型: 行政许可 
许可依据: 1、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(国务院第394号令)
2、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) 
申请条件: (一)乙级资质条件:1、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;2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,其中具有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、岩土工程、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;3、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,有良好的工作业绩。(二)丙级资质条件:1、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;2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,其中具有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、岩土工程、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。此外,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1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2、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,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、质量事故;3、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的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。   
申请材料:
1、资质申请表
2、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
3、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用文件
4、近五年内无质量事故证明
5、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任务书、委托书、合同,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
6、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
7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材料
8、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、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、身份证明、职称证明
办理流程: 受理-处室审核-分管领导审批 
过程图释:
受理
专家评审
处室审核
分管领导审批
结束
数量限制: 无 
办理期限: 12(工作日) 
时限说明: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、招标、拍卖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、鉴定和专家评审、现场勘查、补件、上报(转报)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 不收费  
受理部门: 省国土资源厅 
受理地址: 福州市金泉路38号省国土资源厅大楼803 
受理时间:  
联系方式: 87665725 
联系人: 徐红卫 
监督投诉: 0591-87665675 
备注: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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